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初审推荐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发表时间:2019-06-18 17:59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初审推荐国务院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为表彰近年来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今年,国务院将召开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根据国家民委、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有关通知要求,为了及时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共初审推荐模范集体2个,模范个人1个。 现将初审推荐的2个模范集体和1个模范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22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联系方式: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监督检查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科 0879—2128926、2125914。 附件:1.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推荐名单 2.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推荐名单 中共普洱市委统战部 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 附件1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初审推荐名单
附件2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初审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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